首例退役军人司法救助 温暖退役老兵心
“没想到脱下军装这么多年,党和国家依然没有忘记我!”接过2万元司法救助金时,59岁的退役军人扎某某眼眶泛红。这一幕,是得荣县人民检察院首例开展退役军人司法救助的生动实践,更是对“不要让军人流血又流泪,要让军人受到尊崇”深刻内涵的精准诠释。
变“坐等送案”为“上门问案”
今年以来,得荣县人民检察院不断转变司法工作理念,变“坐等送案”为“上门问案”,通过上门宣传、带案下访形式,开展司法救助调查走访。今年6月,检察官发现退役军人扎某某因一起刑事案件遭受损失,同时,扎某某正因肺大泡手术在家休养,术后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家庭失去稳定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检察官判断其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第一时间依职权启动调查程序。
从“宽泛筛查”到“精准画像”
为确保救助金用在“刀刃上”,得荣县检察院对扎某某的家庭困境展开了全方位、深层次的调查核实,为其精准“画像”。检察官先后2次到扎某某居住地走访,综合扎某某的退役军人身份、因案致困的核心困境、术后休养的现实需求,以及家庭经济的实际状况,最终判定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后续救助筑牢基础。
从“流程推进”到“温情传递”
9月18日,检察官上门开展救助金发放工作,将2万元救助金亲手交到扎某某手中,还详细讲解救助政策的意义,关切询问他的术后恢复情况,鼓励他安心养病,有困难及时联系检察院。
此次退役军人司法救助,是得荣县人民检察院探索“精准救助+特殊群体关怀”的一次成功实践。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延伸司法触角,把司法救助金用在刀刃处、实际处,让司法救助金真正成为照亮困境群众生活的“微光”。
编辑:郭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