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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www.ganzipeace.gov.cn 】 【 2020-05-27 11:20:50 】 【 来源:泸定政法声音

  近日,泸定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贪污罪的李某、付某某、郭某某作出逮捕决定。

  


  泸定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付某某、郭某某涉嫌贪污一案。经初步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作为农村和农牧科技局的工作人员,在泸定县泸桥镇塘坊村羊肚菌种植项目的技术指导、项目验收、资金拨付过程中,隐瞒验收面积大于实际种植面积的事实,并向种植户付某某、郭某某提供土地租赁合同,要求按照“验收面积”重新签订虚假的土地租赁合同,三人骗取国家羊肚菌种植补助款72万余元。案发前,三人已将违法所得退缴。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泸定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刑事拘留决定。经审查,三人的行为涉嫌贪污罪,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符合逮捕条件,遂依法对三人作出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办理过程中。


编辑:李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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