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堂议建议 列席促质效
为进一步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强化法律监督职能,2026年8月5日,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金丽受党组书记、检察长拥忠拉姆的委托,应邀列席丹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就一份拟制的社会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书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并就如何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类似问题发生进行了深入分析。参会人员围绕问题成因、治理路径展开充分交流,将审判实务中捕捉到的“风险信号”转化为诉源治理的“前置关口”。
李金丽副检察长紧扣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从司法建议制发的必要性、合理性出发,重点围绕如何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进行深入阐述,并对拟制司法建议书的指向精度、可操作性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助力司法建议“发得准、落得实、见成效”。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具体实践。此次列席将监督触角从传统个案延伸至社会治理议题,既丰富了列席制度的适用场景,也为法检两院在更大范围内凝聚司法共识、夯实公正司法制度基础提供了有益探索。
下一步,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丹巴县人民法院的沟通协作,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常态化、实质化运行,以高质量法律监督助推审判工作质效提升,共同守护司法公正与法治权威。
编辑:刘慧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