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未拉手刹,上演“无人驾驶”
4月12日11时59分,驾驶人冯某在路经甘孜州德格县G317线754KM处时,按照防疫规定,将川F*****号轻型仓栅式货车停靠在路旁,下车接受检查。
冯某下车时车辆因没有拉紧手刹,车辆沿坡道下滑,途中险些冲进防疫人员的帐篷。最终车辆冲出路面后停下,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虽然这起事故没有人员受伤但这样粗心的行为真的太危险了
关于安全停车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甘孜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停车时千万要记得拉手刹。此外,一定要谨记:车不停稳,人不下车,停车拉好手刹,确认安全后再离车。
编辑:于泠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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