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公安局交管支队关于重新启用辖区部分交通违法电子抓拍点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全州主要路段机动车通行秩序,提升创建全州文明交通管理水平,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辖区内重新启用的区间测速抓拍点位公示如下:
12月8日起,将在以下重要路段重新启动违法抓拍3个区间测速点。凡在上述路口、路段有超速、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3个区间测速点
对广大驾驶员进行公示:

我州道路一般限速标准:国省干道限速60公里/小时,隧道、桥梁限速40公里/小时。(具体限速标准按照具体路段标志标牌为准)
特此公告
甘孜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2月8日
编辑:刘慧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