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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修订 省级不再设置三级四级响应
www.ganzipeace.gov.cn 】 【 2020-04-10 09:29:18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本报讯(记者 赵紫荆)日前,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对《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再次进行了修订,主要变化包括省级层面不再针对较大、一般地震灾害设置三级、四级响应;增加了先期处置阶段和恢复重建阶段的应急处置举措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地震灾害事件按其破坏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预案》修订后,省级层面针对特大、重大地震灾害分别启动一级、二级响应,不再针对较大、一般地震灾害设置三级、四级响应,但特殊情况下,可提级响应。今后,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由震中所在市(州)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抗震救灾工作;省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部门预案启动响应。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由震中所在县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抗震救灾工作。

  

  此次修订还增加了先期处置阶段的应急举措,要求受灾市(州)、县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应迅速开展灾情收集和自救互救等工作。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为了克服地震发生后的信息“黑窗期”问题。“地震发生之后,可能会发生通讯中断等情况,在应急响应启动之前,亟需汇总相关信息,开展救援工作。修订后的《预案》则为抗震救灾前期工作提供了‘范本’。”

  

  此外,在应急保障方面,《预案》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应建立和完善本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场所,配备相应的应急指挥技术系统;逐步建立和完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体系并提供必要支持保障;将应急救灾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等等。在演练方面,《预案》要求重点市(州)及所辖县(市、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抗震救灾应急演练;非重点地区和相关部门,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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