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塘县公安局无主机动车认领公告
理塘县公安局在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扣留各类机动车共13辆。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该批车辆(详见附件)进行公告认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请携带车辆相关权属证明等资料到理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进行认领处理,逾期未认领的,理塘县公安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无主车辆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理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6年5月18日
编辑:刘慧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