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公益”诉讼作用 坚决守护英烈“安宁”
康定法院首次以裁定终结诉讼方式审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7月28日,康定法院以裁定终结诉讼的方式审结了某县检察院诉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履行管理责任公益诉讼一案。该案是康定法院首次以裁定终结诉讼方式审结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彰显了司法审判和法律监督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中的重要作用。
案情简介
某县检察机关在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发现,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怠于履行烈士陵园管理职责,损害了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侵害了公众寄托哀思、铭记英烈、缅怀烈士的特殊情感,损害了烈士遗属的合法权益,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立即向该局提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限期作出有效整改措施并回复检察建议。期间,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逾期未回复检察建议,亦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检察机关遂依法向康定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案件审理
案件受理后,康定法院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应诉、举证等通知书,明确告知双方权利及义务。随后,积极主导被诉行政机关与某县检察院沟通交流,并组织双方在康定法院召开交流会议。
诉讼过程中,被告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履行整改职责,完成开裂烈士墓碑基座修缮,对中华英烈网和现有陵园烈士墓碑身份进行详细调查考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并向康定法院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某县检察院经现场查看综合评价后,于7月22日向康定法院提交《关于申请终结诉讼的函》,明确表示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已积极履职整改,包括完成对开裂烈士墓碑基座修缮、按照整改方案对烈士身份信息给予合理处置等,公益诉讼起诉人诉讼目的及诉讼请求均已实现,无继续审理必要,建议终结本案诉讼程序。康定法院合议庭结合检察机关现场综合评价及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的相关佐证资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终结诉讼裁定。
据悉,该案是康定法院对行政公益诉讼审理的有益探索,是该院首件以终结诉讼方式审结的公益诉讼案件,不仅实现了“纠纷化解与公益保护”的双重目标,还创新了行政公益诉讼结案方式,为今后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和裁判思路。
下一步,康定法院将持续深化行政公益诉讼审判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司法履职效能,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放在首位。同时,将不断加强与检察院、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强化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的衔接,为守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治理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