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审判天地 >
联动解纷护民生 司法确认筑和谐
www.ganzipeace.gov.cn 】 【 2025-12-17 14:39:05 】 【 来源:甘孜州炉霍县人民法院

  微恙酿争端:工地意外 触发赔偿履约困局

  

  2025年9月6日,王某某在某公司承建的炉霍县仁达乡通村公路项目施工时,不幸遭遇意外,导致右手骨折。王某某系该项目挡墙劳务班组(孙某班组)工人,事故发生后,双方曾于9月27日签订《工伤私了协议书》,约定公司在已垫付2.5万元医疗费的基础上,另行赔付王某某10万元。然履约过程中双方产生分歧,原本平息的事态再起波澜。


微信图片_2025-12-17_143749_260.jpg

  

  聚力破难题:三方联动织密矛盾化解网络

  

  纠纷发生后,王某某向炉霍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寻求帮助。中心接诉后协调炉霍县人民法院、炉霍县新都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构建起“综治中心牵头统筹、人民调解主力推进、司法力量全程护航”的三方联动解纷格局,为高效、专业化解矛盾搭建起坚实平台。

  

  调解化干戈:平等协商重塑劳资和谐关系

  

  在联动调解机制的推动下,炉霍法院石榴籽调解室调解人员联合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精准锚定双方争议焦点,围绕相关法律法规展开细致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摒弃对抗情绪,秉持理性态度协商解决问题。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互谅互让的共识,自愿签订新的调解协议,对赔偿金额、支付节点与履行方式等核心条款作出明确约定。这份协议不仅厘清了双方权利义务,更修复了一度紧张的劳资关系,为纠纷的彻底化解筑牢根基。


微信图片_2025-12-17_143742_894.jpg

  

  司法固成效:一纸裁定赋予协议强制效力

  

  为避免“调而不履、案结事未了”,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炉霍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调解协议开展司法审查。经审查,案涉调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与他人合法权益。法院遂依法出具裁定,对调解协议效力予以确认。司法确认裁定赋予了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如同为调解成果上了一把“法律安全锁”,彻底打消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实现纠纷从“纸上和解”到“落地见效”的闭环。

  

  经验启新程:多元解纷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

  

  本案的成功化解,是炉霍县“综治+调解+法院”多元解纷机制的一次生动实践,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的具体体现。该案例充分彰显了“非诉解纷前端发力、司法确认后端保障”模式的独特优势,在高效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炉霍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与各基层治理单位的协同联动,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源头疏导、前端化解倾斜,切实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更坚实的法治动能。


编辑:刘慧心
中共甘孜州委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