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绵延千年的文化根脉,是社会文明的重要底色。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近日,甘孜州炉霍县人民法院“正义雪莲”女子审判团队以“情法融合”之道,成功调解一起特殊分家析产背后的赡养纠纷,用家庭“小和谐”筑牢社会“大稳定”。

案情回溯: 一纸产权托付 难抵赡养初心
德吉(化名)老人(本案原告),将毕生积蓄倾注于一栋房屋的建造,晚年时为换取儿子扎西(化名)(本案被告)的赡养承诺,毅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儿子名下。这份饱含信任的托付,却未能换来如约的照料——2022年3月,经镇党委政府与派出所调解,母子达成协议:房屋市场化变现后,款项按老人55%、儿子45%的比例分配,儿子需按时履行赡养义务。然而,协议签订后,儿子未兑现赡养承诺,老人晚年生活失去保障,无奈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这场纠纷的表象是财产分割,核心却是赡养义务的缺位,是传统孝道在现实面前的考验,更是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迫切诉求。
团队作为:柔肩担正义,情理法相融解心结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当事人之间的特殊亲情及案件涉及老年人居住权益与财产权益的平衡,指派炉霍法院富有家事纠纷调解经验丰富的“正义雪莲”女子审判团队法官进行审理。法官适用简易程序,高效梳理案件事实,重点审查前期《调解协议书》的效力、房屋出资建造情况以及赡养义务的实际履行状况。审理过程中,法官注重法理与情理的融合,从根本上化解母子心结。
调解中,法官向被告扎西细致解读《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赡养义务的规定,明确子女对父母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及精神慰藉责任不可免除,即便涉及财产分割,也不能成为逃避赡养的借口;又注重情感疏导,反复阐释“孝不仅是物质供养,更是精神慰藉”的道理,努力弥合母子间的情感裂痕。这种“法理为基、情理为桥”的调解方式,让司法不仅成为定分止争的工具,更成为唤醒孝道良知的载体。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儿子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承诺履行赡养义务,母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判后延伸:答疑解惑与司法关怀
调解协议达成并非司法服务的终点。“正义雪莲”团队秉承“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在元旦节将至、高原寒意渐浓之际前往德吉老人家中开展跟踪回访。法官用接地气的方言,向老人逐条解读调解协议的履行要点,将专业法律术语转化为老人听得懂的家常话,彻底打消其心中顾虑;看到老人衣衫单薄,法官当即拿出提前准备好的厚围巾,轻轻为老人围在颈间,指尖传递的暖意驱散了冬日的严寒。同时,团队还送上牛奶、菜籽油等生活慰问品,询问老人的饮食起居、健康状况,叮嘱她天气转冷要注意保暖,保重身体,有困难可随时联系法院。
案件启示
本案虽以分家析产为诉请表象,核心实为赡养义务的履行与老年人财产权益的保障。赡养父母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法定义务,更是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任何以财产分割、生活琐事为由逃避赡养义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规制与道德的谴责。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所彰显的司法精神,老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与养老保障应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正义雪莲”团队的实践表明,司法不仅要维护老年人的财产权益,更要通过案件审理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在人口老龄化日益加深的今天,这样的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示范意义,明确了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强化了“老有所养”的法律保障,为基层“情法融合”化解涉老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更推动形成“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尚。
孝为德之本,法为孝之盾。“正义雪莲”女子审判团队以坚韧的担当与温柔的守护,书写着司法为民的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