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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丨素未谋面 为何“千里”送锦旗?
www.ganzipeace.gov.cn 】 【 2020-07-07 10:25:47 】 【 来源:泸定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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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泸定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位素未谋面的申请执行人陈某某送来的锦旗,拿到全部案款的申请人陈某某激动地说道:“十年了,我们面都没见过一次,没想到泸定法院还把我的案子记在心上,感谢你们费心,太感谢你们了!真是为我们群众办实事的!”

  

  2010年10月,家住绵阳的陈某某起诉杨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审结,但是被告杨某某未在法定的期限内履行赔付义务。2011年8月,陈某某向一审法院新津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因被执行人杨某某居住地为泸定县,该案由新津法院委托泸定法院全案执行。该案转入泸定法院后,执行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被执行人杨某某也因此次交通事故债务缠身,家庭经济陷入僵局,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首次执行无实质性进展。多年来,泸定法院数次试图恢复执行该案,均因被执行人不具备履行能力而未能成功。

  

  2020年5月,泸定法院执行法官再次找到被执行人杨某某,要求其履行给付义务。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地释法说理,杨某某表示“多年来泸定法院一直对我‘穷追不舍’,法官给的讲了这么多,我也明白这笔钱是必须要给的,现在家庭情况好转,愿意凑钱履行。”经过一番筹措,6月下旬,被执行人杨某某主动缴纳了全部案款,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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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说法


为什么本案执行时间长达十年?因为,本案属于典型的“执行不能”案件,即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客观上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已最大限度利用已有资源进行财产调查,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案件仍执行无果的情况。法院对此类案件主要的处理方式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执行的结束。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人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同时法院也会进行网络查控,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也会依职权恢复执行。

  

  (供稿人:李芸湘  冯雪梅 )


编辑:孙小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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