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基石是坦诚,但如果最亲密的枕边人藏着个大秘密、大谎言,这该如何是好?法律如何捍卫被欺瞒的一方?撤销婚姻又是怎么一回事?一同了解!
天塌了!
丈夫隐瞒艾滋10年
王某与李某认识不久便陷入热恋,2018年5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后数年未生育子女。2021年12月,丈夫李某因涉开设赌场罪被判入狱,在一次探监后,妻子王某被监狱工作人员告知要替李某准备抗艾滋病药物。直到这时候,王某才得知李某早在2011年已被确认患有艾滋病,但他从来没说过这件事。婚后,王某曾看见李某吃药,面对询问,李某也只是说患有肝病需要服药。
紧急检查后,所幸王某并未感染艾滋病。随后她以李某对自身患有重大疾病恶意隐瞒,使自己作出错误的结婚意思表示,遭受身心重创,婚姻无法继续为由,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婚姻。
法院认为,虽然艾滋病不属于直接导致婚姻无效的疾病,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婚姻关系一方对于患有此类可能对婚姻生活有重大影响的重大疾病,仍然负有婚前告知义务,未告知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要求撤销婚姻。王某在知情后一年内要求撤销婚姻,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因此判决撤销王某与李某的婚姻。
什么是“撤销婚姻”?
撤销婚姻是指因法定事由经法院判决使已成立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的制度。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撤销婚姻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是因胁迫结婚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种是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撤销婚姻会产生什么结果?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此外,我们还可以了解和区分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虽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因欠缺结婚实质要件而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婚姻。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关于撤销婚姻,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一、撤销婚姻需由受胁迫方或未被如实告知重大疾病的一方亲自向法院提出申请。
二、申请撤销婚姻的期限为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逾期则丧失撤销权。
三、若双方已共同生活较长时间或有子女等特殊情况,需结合具体事实判断是否符合撤销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