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人生之路》里巧珍跌宕起伏的人生轨迹最为关注,而她继承付阿婆房产的情节也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热议。这其中的“法律事儿”,你都了解吗?
这样继承房产,能行吗?
在电视剧《人生之路》里,巧珍带女儿来上海治病,巧遇了出生书香世家的付阿婆并成为其保姆,几个月的相处下来,两人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在付阿婆检查出癌症后,更是提前将房产、遗产等全部财产都赠与巧珍。后面,当观众看到付阿婆那些平时没有过联系的亲戚,为了讨房子而上门与巧珍对质时,更让人体会到人情的冷暖。
人们都说养儿防老,然而现实往往是“骨感”的,儿女不赡养,房产赠他人的案例并不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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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老汉的老伴朱某去世,四个子女因为赡养问题互相推脱,唐老汉以获得名下房产为条件,让外孙女小玲来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为自己养老送终。得知这一情况后,大家都没啥意见并在《协议书》上签了字,表示同意。
几年后,唐老汉去世,小玲获得了房产。但是没过几年,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唐老汉的四名子女突然又反悔,认为该房产中其母朱某的份额应由其四人继承。换句话说,他们也想分一杯羹。
最终,一家人对簿公堂。法院审理后认为,《协议书》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小玲已完成对唐老汉的生养死葬义务,有权依约继承唐老汉名下的房产,而之前四名子女也并未提出要求继承朱某的房产份额,应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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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有骗得协议或遗嘱后压根不管不顾的。之前曾有新闻报道,一位老人立下遗嘱并进行了公证,称房子要无偿赠与保姆。而得到这把“尚方宝剑”后,温柔能干的保姆显露了真容,不仅拒绝照顾患病老人,甚至老人身体长了多处褥疮都不管不顾。所以,赡养老人是个大问题,值得每个人深刻地思考。
孩子不赡养,房产赠他人?
民法典有规定!
没有血缘关系能继承吗?
子女有权夺回遗产吗?
相信读到这里,许多读者心中的结应该还没解开,遗产继承常常把家庭搞得鸡飞狗跳、焦头烂额,多学点法律知识,少点烦恼!
首先我们要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而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明确指出: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这样一看,是不是就明了了许多?且慢,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也要读仔细了,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补充一点,大家一定要注意区分的是“遗嘱”与“遗赠”的区别。遗嘱继承是把自己的财产给法定继承人当中的某一个或者某几个,是无需声明就拥有的权利,而遗赠是将遗产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明示给相关人员,比如到公证机关去公证自己愿意继承财产,超过规定期限会失效。
百善孝为先。“孝”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作为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