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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赠与≠彩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教你分清:这笔钱到底该还吗?
www.ganzipeace.gov.cn 】 【 2026-02-28 15:53:35 】 【 来源:法治雅江

  彩礼又称聘礼。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礼的习俗。不过,由于各地风俗习惯不同,人们对彩礼要给多少的认知也存在很大差异……有多少人被高额的彩礼挡在婚姻殿堂的门口?又有多少人因为彩礼发生纠纷?关于彩礼,我们不仅要从民俗的角度去思考,更要从法律的角度去了解。

  

  悲剧!女方未退彩礼,男方挥刀追砍

  

  四川凉山发生的一起凶案成为热搜。根据视频显示,两男子持刀在麻将馆内追砍一男一女,而据知情人称起因是女方悔婚拒退彩礼,30万彩礼只退了15万,男方多次要求女方返还剩下彩礼未果,随后男方父子持刀伤人。事情发生后不久,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控制。

  

  不得不说,因彩礼问题而造成纠纷的案例也有不少,但四川凉山的这对父子,行为也太过偏激了。下面这两个例子的处理方式,就好得多。

  

  案例一

  

  不久前,小帅、小美双方经媒人撮合,按农村风俗订婚。订婚时小帅给付小美60000元彩礼。后来双方因故解除婚约,但是彩礼返还问题却悬而未决。双方闹至法院,而法官依法判决了小美返还小帅彩礼30000元,不过小美家却一直拖着不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小美家中,但其均以农村风俗习惯退婚不退彩礼或没钱等理由拒绝履行义务,甚至抡起砖头想暴力抗拒执行。最终经过多方调解,小美才退还了彩礼20000元。

  

  案例二

  

  前段时间,四川攀枝花的小安经人介绍认识了年龄相差4岁的女孩小李,两人相识二十多天后,都觉得十分投缘。于是,小安和家人便到小李家提亲,并先后给了20.6万元的彩礼。

  

  两人举行了婚礼,但尚未办理结婚手续。天有不测风云,这段感情仅仅维持了三个月,便因多次矛盾难以维系。小安一方要求对方退还彩礼遭到拒绝,于是将小李家告上了法庭。最终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小李家退还小安家10.4万元的彩礼钱。

  

  彩礼问题,法律知多少?

  

  彩礼,重在“礼”,而非“财”!时刻谨记,婚姻不是买卖,彩礼只是缔结婚姻的一种风俗,婚姻关系的真正存续是以感情为基础。遇到与彩礼有关的纠纷,我们最好能结合情理、习俗、法律等,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而不是使用暴力!

  

  总的来说,收取彩礼的一方不得借婚姻索要高额财物,给付彩礼的一方也应该量力而行!关于退不退彩礼这件事,看看法律怎么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同时,还想要提醒大家的是恋爱期间给付的财物和彩礼,是有区别的!

  

  一、彩礼是以登记结婚为目的,其给付的成立以最终结婚为条件;二、赠与是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一方自愿给付的财物。如出于自愿给付价值较小的物品、请客花费、逢年过节人情往来的消费性支出,应认定为赠与行为和人情行为,给付人要求返还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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