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巴辅警胡兆翼,甘孜州“见义勇为勇士”
凡人微光,值得持续被礼遇。近日,丹巴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辅警胡兆翼被州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这是继今年3月被丹巴县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之后的又一礼遇。当下,州精神文明办也在为其积极推报2025年第三季度“四川好人”。
决定指出,22岁的胡兆翼两度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勇救2名落水者的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展现了新时代甘孜青年的高尚品德和向上向善的精神风貌,传递了社会正能量。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等相关规定,州政府决定,授予胡兆翼“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决定号召,全州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要以胡兆翼为榜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续写见义勇为故事,推动形成崇尚、支持、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关爱见义勇为英雄、支持见义勇为行动、投身见义勇为事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甘孜贡献力量。
一人兴善,万人可激。据悉,2024年6月9日15时许,丹巴县中学学生泽某与同学在章谷镇墨垭庄园游泳池学游泳,因贸然跳入深度约2.2米的游泳池造成溺水。当日调休的胡兆翼在墨垭庄园听到呼救后,第一时间跳入游泳池,迅速将泽某救起。同年7月9日16时许,泸定籍刘某因捡拾随身掉落的手提袋,不慎落入湍急的牦牛河中。胡兆翼在巡逻时听到环卫工人的呼救声后,奋不顾身跳入河中,成功将刘某救起并紧急送往医院救治。胡兆翼两度为乡亲挺身而出的事迹在当地传为佳话,传递了甘孜警队的正能量,感动了大渡河畔第一城。
编辑:刘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