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公安局:严厉处罚非法阻路 为项目建设肃清“跑道”
3月14日,泸定县公安局泸桥派出所处置一起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案件,为我县重点项目建设环境肃清“跑道”,对强行阻路、阻碍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3月13日9时许,山岔村程某和安乐坝村正某以未达成个人利益诉求为由,将摩托车横放在中铁大桥局4号桥墩三岔口通往4号桥墩公路中间,不让进出车辆通行,导致交通阻断。经工作人员现场劝解,正某仍然阻断交通,后被依法传唤至泸桥派出所调查处理。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正某予以行政拘留,对违法行为人程某予以行政警告的处罚。
编辑:陈芯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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