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开展以来,泸定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进涉案资金追缴返还工作,将守护群众财产安全置于突出位置,以最快速度、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
案件侦办过程中,民警克服涉案资金流转复杂、涉及银行网点分散等困难,辗转多地多家银行,为多名电诈案件受害群众追回被骗资金68.5万余元,并于近期集中返还。受害群众对公安机关高效工作、及时挽回损失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感谢。
2025年以来,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领域,泸定县公安局累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43万余元。
下一步,泸定县公安局将继续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不断优化涉案资金追缴返还机制,以更扎实的工作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警方提醒
当前诈骗手法多变,请广大群众务必牢记,凡遇以下情形,均属诈骗:
1. 凡是自称公检法机关,要求您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的;
2. 凡是声称兼职刷单、做任务,承诺高额返利但要求先垫资的;
3. 凡是网上结识的“导师”或“交友对象”,带您进行投资理财并承诺“稳赚不赔”的;
4. 凡是办理网络贷款时,以“无抵押、低息”为诱饵,要求先缴纳保证金、解冻费的;
5. 凡是要求您提取现金、购买黄金等物品,并通过快递或网约车等方式寄送给陌生人的;
6. 凡是自称电商、金融平台客服,以“退款”“理赔”“扣费”等为由,要求点击陌生链接或操作的;
7. 凡是自称各类公职人员,以“代购”“垫付”等借口要求您转账的;
8. 凡是诱导或恐吓您开启手机屏幕共享功能,或索要短信验证码的;
9. 凡是以“课程退费”“补贴申领”等名义,要求您先充值、投资或完成任务的;
10. 凡是索要您的银行卡密码、支付密码,或要求远程操控您手机的。
如遇上述任何可疑情况,请切勿操作,立即拨打110报警或全国反诈劝阻专线96110进行咨询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