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别“重逢”,二次酒驾必被拘!
第一次酒驾“罚”!
第二次酒驾“拘”!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有的人明明已经
买过酒驾的“单”
却不吸取教训
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再次触碰酒驾“高压线”
案例:

2025年12月24日,丹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开展交通违法查处行动时,对一辆车号为川V***16的小型汽车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冯某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4mg /100mL。经进一步核查,冯某某曾于2023年5月2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此次冯某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丹巴县公安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冯某某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什么是“二次酒驾”?
有的驾驶人朋友认为,只要不是在一年内“二次酒驾”就不算“二次酒驾”,其实不然。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第二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均属于“二次酒驾”。
交管民警提示: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牢牢记住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编辑:刘慧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