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餐桌美食到日常饮品,一些看似普通的商品背后,却藏着让人触目惊心的“消费陷阱”。
在这场消费者与“假货市场”的博弈中,检察机关化身“法律侦探”,用一桩桩真实的案例,为我们揭开这些骗局的面纱。
“天之美禄,饮之有度”。在中国,酒和酒文化源远流长。每逢佳节,一杯美酒以慰团圆,但就在亲朋好友的推杯换盏中,美酒却被偷偷掉了包!不少不法分子为牟取利益,通过销售假冒的品牌白酒,以“低成本”换取“高回报”,一些市场份额大、知名度高的酒品品牌首当其冲,正应了那一句“借酒消愁愁更愁”!
案例
2020年至2023年8月期间,朱某某将租用的民房作为生产加工点和库房,在未取得国窖1573、五粮液、五粮春、剑南春等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回收名酒酒瓶、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防伪标、盖子、酒盒等成套包装材料,用散装高粱酒、低端白酒等灌装并重新包装的方式,生产假冒的名酒予以销售。
高某夫妇在明知购进的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况下,从朱某某处以低价购买假冒的国窖1573、五粮液、五粮春、剑南春等名酒后,在自己经营的店铺进行加价销售。
在这一条制假、销售、再分销的黑色链条中,产生的利润惊人,生产销售期间,朱某某非法经营数额达20余万元,高某夫妇销售金额更是高达70余万元,违法所得数额60余万元。可想而知,有多少无辜的消费者深受其害!
2024年2月,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分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朱某某、高某夫妇三人提起公诉。同年4月,法院公开审理本案,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8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高某夫妇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70万元。
检察官提醒
制假造假售假害人害己,不仅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损害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对于一些质量较差的假酒,也会对消费者的身体产生极大危害。牟取的不当利益越多,受到的刑法越重,切莫心存侥幸。消费者在购买相关酒品时,应注意从信誉较高的商家或官方授权经销商处购买,并注意鉴别商品的防伪标识,切勿贪图小便宜从来路不明的渠道购买。
“不节食、不运动,轻轻松松瘦下来”“一包见效,包瘦包苗条”,听到这样能“躺瘦”的诱人宣传,正在和肥肉作斗争的你心不心动?但等等,减肥和咖啡这两个词真的能组合在一起吗?这到底是“减肥神器”还是“健康杀手”?
案例
古某某通过抖音、淘宝等平台添加陌生人微信,购买了一种名为“Tina”的减肥咖啡,这款咖啡既没有相关证明文件,也没有中文标签,妥妥的“三无”产品。但古某某不仅不在意,还“贴心”地给咖啡贴上自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开始在微信朋友圈和实体店里大肆销售。
2021年11月,有顾客向古某某反映,喝了这款减肥咖啡后出现了头昏、晕倒等严重不良反应。然而,古某某却置若罔闻,继续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5.4万元。
后经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这款“Tina”减肥咖啡中非法添加西布曲明成分,对人体危害极大。炉霍县人民检察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古某某提起公诉。2023年10月,法院判处古某某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1万元。
检察官提醒
西布曲明是一种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食欲的药物,常引起心悸、便秘、口干、失眠、头晕、失眠等不良反应,增加患心血管疾病的风险。2010年10月被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比起美丽更重要的是健康。
甘孜政法提醒
维权实用小常识
保存证据。消费过程中注意保存消费凭证,包括订单明细、付款凭证、宣传资料、商家承诺、沟通记录等有效证据。一旦发生纠纷,证据就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关键。
商家协商。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时,首先尝试与商家协商,保持冷静态度,理性表达诉求,争取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诉诸投诉渠道。若协商失败,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及时拨打12345或者12315投诉举报热线,清晰准确地说明投诉事项、诉求以及相关证据。
诉诸法律途径。若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仲裁需双方有仲裁协议,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诉讼则通过法院判决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