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实践应用,发挥检察机关与政府各部门在推动黄河流域(石渠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的职能作用。近日,石渠县人民政府与石渠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保护母亲河·石渠在行动”联席工作会议,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府办、县林草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和部分乡(镇)长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审议了《石渠县人民政府 石渠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推动黄河流域石渠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审议稿)》。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农村局、县林草局、石渠生态环境局分别围绕“保护母亲河·石渠在行动”,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府检联动工作作了发言。
会上,石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建萍提出,全县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要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扎实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要强化协作配合,群策群力。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推动黄河流域(石渠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行政机关要畅通联系渠道、主动配合调查、积极整改问题,以检察机关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为契机,强化法治意识,强化类案研究,促进依法行政。要形成打击合力,依法严惩。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加大对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严重破坏黄河安全案件的打击力度,加强犯罪线索的移送。检察机关要加大对以罚代刑、有案不立、久侦不结、宽松执法等问题的监督力度,依法严惩危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的行为。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刘泽指出,开展“府检联动”是建设生态石渠的新举措,是建设法治石渠的新途径。通过“府检联动”,搭建政府系统和检察系统互动沟通平台,建立依法治理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打破体系壁垒,改变各部门单打独斗、各自为政的现状,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强大合力,进一步推动石渠县生态保护与建设高质量发展。同时要求,要抓实“落脚点”,始终做到同题共答,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政府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府检联动”工作的重要意义,聚焦主责主业,积极主动扛起保护长江黄河上游生态保护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要瞄准“着力点”,始终做到同向发力,着力解决工作方式不转变的问题。政府各部门要转变工作思路和方式,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用法治的观点、法治的办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县检察院要强化能动履职,提升监督水平,不断探索府检联动新思路新方法,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要把握“关键点”,始终做到同频共振,着力解决各部门形不成合力的问题。政府各部门和县检察院要坚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在长江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工作方面同向发力。
下一步,石渠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联席会议为契机,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执法+司法”合力,一起打好黄河流域(石渠段)生态环境保护“组合拳”,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