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塘县人民检察院参加春季义务植树活动
检察履“植” 共“树”未来
巴塘县人民检察院参加春季义务植树活动
为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4月11日,巴塘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组织干警前往河西崩玛泥山参与春季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为全县增添一抹新绿,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责任担当。
植树现场,干警们热情高涨、干劲十足。大家分工协作,有的挥锹铲土,有的扶苗填坑,有的提桶浇水,各个环节衔接有序、配合默契,严格按照植树标准和要求,认真完成每一道工序,确保新栽种的树苗成活率。经过数小时的辛勤劳作,原本空旷的土地上,一排排新栽的树苗昂然挺立,在春风中焕发出勃勃生机,为大地增添了一片新绿,这些树苗承载着检察干警们对绿色家园的美好期许,未来将茁壮成长,为改善生态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此次义务植树活动,不仅增强了检察干警们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也展示了检察院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形象。一直以来,巴塘县人民检察院持续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让破坏生态环境者承担修复责任,实现对受损生态环境的有效恢复,持续加强了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家园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后,巴塘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家园贡献检察力量。(秦秋琳)
编辑:刘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