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
14人获刑并判赔超200万元
www.ganzipeace.gov.cn 】 【 2025-04-07 17:09:29 】 【 来源:甘孜政法

  近日,石渠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3起非法猎捕、交易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马麝、林麝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名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共计213.6万元,目前退赔165.4万元。涉案麝香达77个,系黄河流域石渠段近年较大规模猎杀案件。


  

  本案中,石渠县人民法院对猎杀、交易环节实施“双轨追责”,刑事惩治与民事赔偿并举,体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结合退赃退赔、认罪悔罪等情节,依法适用“降档处理”,既体现法律威慑力,又注重教育挽救,实现了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的双重目标。


  

  黄河流域上游石渠段是众多珍稀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其生态安全关乎全流域可持续发展。此次案件的高效办理,不仅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力震慑,更通过生态损害赔偿金为区域生态修复注入实质动力,有效维护了生物多样性及生态链完整,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编辑:刘慧心
中共甘孜州委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