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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荣县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狩猎案举行拟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www.ganzipeace.gov.cn 】 【 2024-07-10 10:43:49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得荣县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狩猎案举行拟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非法狩猎无所获 不“刑”也得“行”

  

  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强化公众守法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得荣县检察院对余某某、蜂某某、阿某某涉嫌非法狩猎案举行拟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律师等公开听证。

  

  犯罪嫌疑人余某某、蜂某某、阿某某三人把溜索钢丝绳分解成细的钢丝制作成钢丝套,于今年1月17日前往得荣县嘎金雪山自然保护区,在保护区内下套42处。

  

  1月25日,余某某、蜂某某、阿某某三人从云南省维西县塔城镇出发到得荣县嘎金雪山自然保护区查看所放的钢丝套是否狩猎成功时,被得荣县林草局专业打火队甲子山靠前巡护人员发现并移交至得荣县公安局森警大队。

  

  经审讯,蜂某某、阿某某、余某某三人对在嘎金雪山自然保护区里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5月,该案移送得荣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7月5日,得荣县检察院就此起跨省非法狩猎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认定的事实、证据和审查意见,对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了详细说明。听证人员围绕案件焦点问题向检察官和侦查人员进行了提问,核实相关证据和案件事实。

  

  听证人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和适用法律后一致认为,余某某、蜂某某、阿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但由于其没有猎到任何猎物,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且主观恶性不深,到案后积极认罪悔罪,同意检察机关对余某某、蜂某某、阿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得荣县检察院对余某某、蜂某某、阿某某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决定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有关行政机关对不起诉的三人进行行政处罚。三人当场表达了认罪悔罪的态度,表示接受处罚,今后将严格遵守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回村以后,也会积极向邻里乡亲普及法律,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

  

  此次公开听证的决定既兼顾了法理,又传递了检察办案的温度,是得荣县检察院进一步转变司法办案理念,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的具体行动。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构建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相结合的全方位工作格局,以法治方式助力生态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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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秘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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