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源头管理,严厉打击无牌、无证、拼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全力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净化道路交通环境。近日,理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查扣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进行集中清理销毁,打响了理塘创建文明城市,春季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第一枪。
无牌无证,报废车辆的使用,严重影响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社会治安稳定。此次公开销毁报废车辆 ,既展示了理塘交通整治的阶段性成效,也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在严厉打击报废机动车,整治交通秩序的信心和决心。
公开报废现场,工作民警认真逐一核对报废车辆的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和车辆型号,对销毁的车辆逐一拍照,登记造册,坚决遏制报废车辆重新流入社会。据民警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旦车辆因违法被交警部门扣留后,驾驶员应当持驾驶证、行驶证等合法手续,到辖区交警大队接受处罚。逾期不接受处罚的,交警部门将进行公示。经公示仍不来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会依法对这些超期滞留车辆进行公开销毁。
此次共计公开销毁报废摩托车120辆,有效地消除了无牌、无证、无保险的报废摩托车上路带来的事故隐患,进一步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下一步,交警部门还将加大查处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涉牌涉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理塘县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守法是我们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切勿驾驶无牌无证车辆,当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时,要按照报废规定到车管所办理报废手续,切勿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为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甘孜长安简介 | 版权声明 | 投稿须知 | 联系电话:(028)83282325 |
蜀ICP备18019402号-1 甘孜长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违者必究
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光明路1号州委政法委 邮编:62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