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三审 进一步完善专门矫治教育
www.ganzipeace.gov.cn 】 【 2020-12-23 10:23:56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未成年人违反刑法但不够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该怎么矫治?根据昨(22)日提请三审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公安机关可对这类“问题孩子”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此前的修订草案二审稿中规定,未成年人有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修订草案三审稿将该条款修改为:未成年人实施有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省级政府应当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至少确定一所专门学校按照分校区、分班级等方式设置专门场所,对前款规定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据新华社

编辑:彭旭

中共甘孜州委政法委员会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蜀ICP备18019402号 | 投稿须知 |

甘孜长安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